是否停課看兩個時間點
  22時仍掛紅色預警第二天全天停課
  22時至次日6時發佈過紅色預警全天停課
  當日6時以後發佈紅色預警可繼續上課
  早報記者 鄒娟
  上海市政府日前規定“遇霧霾等極端天氣紅色預警時學校可停課”的決定後,昨日,市教委公佈停課的實施細則稱,極端天氣停課與否主要看當天22時、次日6時兩個時間點有無發佈預警,而一旦啟動停課機制,便相應啟動應急機制,而且停課一停就是一整天。
  據瞭解,極端天氣指遇颱風、暴雨、暴雪、道路結冰、空氣污染紅色預警這五種情況。
  問答一:哪種情況下停課?
  第一種情形是:當日22時前本市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且在22時仍維持的;第二種情形是:當日22時至次日6時發佈過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。發生上述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情形,各中小學校(含幼托園所、中等職業學校等)就採取全天停課的措施。
  由於市民對《實施意見》的執行有個逐步適應的過程,因此,學校會在應急響應中提供服務,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與家長進行提醒。同時,學生與家長也應逐步養成通過各種媒體關註預警的習慣。特別是遇到極端天氣時,要把握好兩個時間節點:一是當日22:00,如果這時仍掛有紅色預警的,次日就全天停課,如果這時已沒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,次日正常上課;二是早晨出門前,如果前日22:00至次日6:00間曾發佈過氣象災害紅色預警,不管是否已經解除,當天都全天停課。6時以後至上課前發佈紅色預警的,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,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或缺課處理。上課期間發佈紅色預警的,學校可繼續上課。
  問答二:為什麼將22時和6時作為節點?
  以22時作為停課時間節點,主要是綜合考慮氣象預報能力和應對工作需要設定的。當然,也存在晚上有紅色預警,第二天卻是天氣晴好的情況,但考慮極端天氣後城市運行恢復有個過程。如果22時後氣象災害紅色預警雖然解除了,但第二天可能存在後續影響,所以仍然安排停課。
  在以22時為時間節點的基礎上,再設了次日6時為另一個時間節點,主要是考慮暴雨等災害性天氣,目前尚無法提前較長時間(當日22時前)作出預警。
  另外,《實施意見》明確6時以後至上課前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,不採取停課措施,但學校要靈活安排教學活動,對延誤到校(未到校)的學生不作遲到(缺課)處理。還沒有出門的學生可暫緩出門;已在途中的學生不用急於趕路上學,要做好自我防護;到校的學生由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,一般不安排上新課等。上課期間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,學校可繼續上課,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。
  問答三:為什麼只採用全天停課?
  結合歷次颱風等災害性停課的經驗,從學校管理和學生執行以及家長接送等方面考慮,設置多種停課情形,不利於學生和家長掌握,實際操作時也會存在執行困難。同時,從保護學生安全考慮,為了應對極端天氣,需要盡可能留足時間空間加強防護。
  所以,目前只採取“全天停課”和“全天不停課”兩種情形。
  問答四:停課後對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如何安排?
  《實施意見》明確“停課期間,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,學校要做好相應安排”,也就是要求各學校做到“停課不關門”,學校要落實人員對到校學生做好看護及生活安排。
  問答五:發佈部分區域氣象災害紅色預警,如何採取停課等應急響應措施?
  氣象災害情況複雜,暴雨等天氣具有區域性特點,而部分學生、家長的居住地、工作單位、學校可能並不在一個區(縣)。為此,《實施意見》提出:當發佈部分區域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,在該區域的學校和用人單位應按照本實施意見執行,其他區域可維持正常學習、工作秩序,但應妥善處理相關學生和職工的遲到、誤工等情況。
  目前,上海中心氣象臺發佈局部地區預警分為中心城區和9個區縣,中心城區包括:黃浦、靜安、徐匯、長寧、普陀、閘北、虹口、楊浦,作為一個區域。9個區縣為:浦東、閔行、嘉定、寶山、松江、金山、青浦、奉賢和崇明,各作為一個區域。
  (原標題:霧霾紅色預警停課細則公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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